近年来,体育与新业态、新场景结合,不断激发出巨大潜力,有效组合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业等功能,逐步形成多功能、多业态、高效益的体育消费集聚地,涌现出一批业态融合叠加、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2017年,江苏省体育局率先启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培育及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五批共76家体育服务综合体。在我们身边,既能运动健身,又能餐饮休闲、购物娱乐的体育消费新场景越来越多!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43号)精神,推进落实《江苏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体育服务业强链补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为打造高质量体育消费空间提供示范和借鉴。近日,省体育局印发文件,将于近期开展第六批体育服务综合体认定工作,快来了解一下!
本次申报体育服务综合体分为体育中心型、全民健身中心型、商业中心内嵌型、其他型(含户外运动基地或体育旅游景区等)四种类型。
1.申报单位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业主单位或运营单位,且近3年没有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单位必须在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名录库范围。申报单位可登录省体育局网站首页“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查询并填报相关数据,未入库企业可通过市、县(市、区)体育局进行增补。
3.综合体应全部或者一期建设完成并且投入运营使用满一年以上。仅在规划设计或建设过程中尚未投入使用的不得申报。
4.综合体业态内容必须具备综合性,除体育赛事和训练等服务功能外,须包括体育培训、全民健身、体育运动相关的休闲娱乐等配套功能中的一类或多类功能。单一功能的体育中心不得申报。
5.综合体必须有企业化运作的市场主体,并且以面向全民体育消费市场为主。单纯服务于比赛训练任务的不得申报。
6.综合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当年经营亏损或者完全靠政府补贴运营的不得申报。